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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于高悦转学(转入)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11

    根据《辽宁大学本科生转学实施办法》(辽大校发【2017】102号)规定,经于高悦本人申请,学生工作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其转学(转入)申请。

 

    现将于高悦转学(转入)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考生号

学校

专业

转入学校

转入专业

于高悦

21210302111951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学

辽宁大学

汉语言文学

 

    公示期: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

    如对以上学生转学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7日下班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62602660

    纪委联系电话:62204831 62202396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