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大学本科生转学实施办法》(辽大校发【2017】102号)规定,经于高悦本人申请,学生工作处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其转学(转入)申请。
现将于高悦转学(转入)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 |
考生号 |
学校 |
专业 |
转入学校 |
转入专业 |
于高悦 |
21210302111951 |
西南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辽宁大学 |
汉语言文学 |
公示期: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
如对以上学生转学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17日下班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62602660
纪委联系电话:62204831 62202396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