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搞好校园基础文明建设,强化学生公寓管理,优化育人环境,让学生有一个整洁、和谐、文明、向上的学习和生活氛围,根据《辽宁大学学生文明寝室评选办法》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标准
1、精神风貌
寝室成员在思想上都能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主动自觉地执行党团组织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关心国家大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中评价较高。
2、学习风气
热爱所学专业,宿舍成员整体学习氛围浓厚,学习自觉刻苦,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寝室成员上学年无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寝室风气
宿舍成员遵守公寓管理制度,按时起床、休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寝室学习氛围浓厚,在宿舍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互帮互学;寝室文化健康向上,不沉迷电脑、网络游戏,不在宿舍酗酒、赌博、吸烟、打麻将、不使用违禁电器,不在寝室饲养猫、狗、兔等宠物;没有晚归、校外住宿和私自留宿他人等现象。
4、诚实守信
寝室成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够自觉做到不说谎,不虚夸,踏实做事,诚实做人,勇于改正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自觉接受组织的领导和同学的监督,没有无故拖欠学费等不诚信行为。
5、遵规守纪
寝室成员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生寝室的生活秩序,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上学年无违犯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而受到学院和学校通报以上处分现象发生。
6、寝室卫生
寝室成员都能严格遵守轮流值日等寝室卫生制度,主动地保持寝室和个人卫生,寝室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空气清新。爱护公共卫生,无随地泼水,倒剩饭菜和扔杂物现象;墙上、桌上无踏脚印和乱写、乱画、乱贴现象。
二、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
每个学院可推选4个文明寝室,以寝室为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填写文明寝室申请表;提供公寓管理中心出具的该寝室上学年寝室卫生平均得分情况,以及同意评选的意见;对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学校将进行表彰。
三、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逾期视为放弃。
学生处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