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4年成立伊始,即以资助“雏鹰起飞——浙商银行千名贫困学子助学计划”替代开业仪式,并形成了节约分支行开业款项用于助学、扶困、敬老等公益事业的良好传统,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浙商银行沈阳分行作将秉承浙商银行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回报社会的优良传统,继续资助2015年入学的贫困大学生,为祖国培养栋梁之才贡献微薄之力。具体方案如下:
一、 资助对象
辽宁大学2015级本科生
二、资助金额
5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困难新生中的孤儿和灾区学生。
四、申请与评审
1、本次助学金实行等额推荐,共评选50人。本次评选以各院的新生贫困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计算分配名额,具体推荐名额见附表。
2、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学院审查后确定推荐人选,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材料要求盖学院公章,每名学生要提交一份低保证或困难证复印件(如果没有,需提供乡镇或街道、县或区民政部门盖章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报送至学生处。《汇总表》电子版请传至34000521@qq.com。
4、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获资助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名单上报。
五、截止时间
各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11月11日(周三)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辽宁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辽宁大学校友会
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