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刚先生是具备较强社会责任心的企业家,秉承助学扶困、回报社会的优良传统,决定于2015年在我校设立张志刚助学金,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社会培养栋梁之才。按照张志刚先生的评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我校2015年张志刚助学金评选方案如下:
一、 资助对象
辽宁大学2014级本科生
二、资助金额及资助名额
5000元/人,共10人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
5、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期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
四、申请与评审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撰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自然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等,字数可在800字左右。经学院审查核实后确定推荐人选1人,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汇总表》。
2、需要报送学生工作处的材料有:(1)《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盖学院公章;(2)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3)《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纸质版要求盖学院公章;(4)学生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的成绩单、本专业排名表各一份,可以通过学院教务系统打印,盖学院公章。所有电子版材料,请以“学院+张志刚助学金评比材料”命名报送。
3、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评选材料报送给张志刚先生。
4、张志刚先生将对推荐的学校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最终确定10名获助学生。
五、截止时间
各学院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21日(周四)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肖杨、王小华
联系方式:024-62202660,62602660
电子邮箱:lnuzxgl@qq.com
辽宁大学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辽宁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18日